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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直机关工委下半年主要工作
(一)继续抓好机关党员干部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活动。因时制宜、因势利导,抓好机关党员干部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是机关工委的一项基本任务。机关党建工作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积极做好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的准备工作,教育引导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当前形势的判断上来,把行动落实到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克难攻艰、扎实工作,为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形势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继续做好文明机关复查复评和第六批文明机关评选工作。结合学习型、服务型、节约型、廉洁型、和谐型等“五型机关”创建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文明机关复查复评工作和第6批文明机关评选工作。深入开展文明处室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更加科学的文明机关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开展文明机关创建十周年成就回顾展。
(三)继续深化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认真做好社会评议工作。这项工作,市委已经明确,要继续抓。我们要在总结前三年评议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完善评议评价体系和方法,以进一步提高评议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继续强化效能监管,严格执行省、市“四条禁令”和各项效能监管长效制度;坚持开展明查暗访活动,组织社会各界有关人士开展效能督察活动,查处违规,督促整改,规范机关行政行为,使机关作风与效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继续打造机关服务品牌,着力突出抓好支撑服务品牌的各项为民便民措施和长效机制的落实,组织开展评选10佳知名机关服务品牌活动,充分发挥机关服务品牌的群体效应,以进一步提升机关服务的质量与水平。
(四)继续夯实机关党的基层基础。深入开展党支部“四个好”达标活动和党建年终目标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第三轮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和表彰活动。同时,根据中组部和省直工委将要出台的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内关怀帮扶机制的两个文件,不断提升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水平。认真抓好市直机关党员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谐机关建设和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建设。
(五)继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继续围绕“深化宣传教育,注重抓源治本,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案件查办,抓好队伍建设”五个方面为重点,加强督促指导,狠抓工作落实。同时,认真按照《温州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部门和行业特点,制定具有明显行业特色的惩防体系2008-2012年工作要点,全面推进市直机关反腐倡廉建设。
(六)继续抓好机关党建研究会工作。本月底,我们将组织召开全市机关党建研究会换届工作。这项工作,需要各位的全力支持和配合,包括《章程》的修改意见,理事会人选的推荐等等。同时,今年11月份,省直工委将在我市召开全省机关党建研究工作例会。届时,省直机关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各市机关工委书记及有关机关党建专家都将云集温州。这是展示温州机关党建工作、宣传温州机关党建研究成果的一次绝佳机会。所以,在这里,我希望在座的各位回去以后,要抓紧时间,抓住重点,认真落实年初下发的课题调研任务;在督促有关单位做好课题调研工作的同时,机关工委自己也要组织力量,精心撰写理论调研文章,力争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理论研究精品。
(七)继续抓好机关党建“十佳”成果申报工作。组织开展第二轮全市机关党建工作十佳创新成果评选活动,并表彰推广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保持和发展机关党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同时,认真做好全省机关党建“十佳”创新成果推荐和申报工作。各县(市、区)要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尽快将创新成果报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
(八)继续抓好群团工作。认真抓好工会工作,组织筹备好在温州召开的全省机关工会工作研讨会;组织好一年一度的“九、九”千人登山活动和机关党务干部“迎新年”联谊会等文体活动;继续做好下半年的副食品供应和后勤服务工作。认真抓好妇委会工作和计委工作,组织召开市直机关妇工委委员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办好计生干部培训班,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九)继续抓好“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根据工委“服务创业、推动创新”活动方案的安排,主要是抓好“服务创业、推动创新”民意征询和破难攻坚活动,重点要做好挂钩联系点结对帮扶工作。同时,根据市委深化和拓展主题实践活动办公室的要求,下半年要组织开展机关思想政治建设调研,研究提出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的对策措施。
二、以深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我市机关党建联动发展、整体提高
7月29日至30日,我参加了省直工委在衢州召开的省市工委书记联席会议。会议总结了省直工委上半年工作,部署了下半年工作任务,特别是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出了部署。这个文件,历经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协调沟通、修改完善等诸多环节,历时一年有余,省直工委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据吕书记介绍,这个《意见》来之不易,在全国尚属首次,上上下下修改多次,当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在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等环节,省直工委原来是把县(市、区)工委书记兼任组织部副部长,机关党员教育经费定为每人50元,党费留成比例为30%-40%等实际问题纳入其中的。由于在文件会签过程中,有关部门提出,对上述三个问题不宜作统一、硬性规定,各地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决定,最后没有把一些实质性的工作纳入其中。但总得来讲,《意见》就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以及组织领导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具体要求,是指导我们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下面,我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意见》谈三点看法: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意见》的正式出台,是我省机关党建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我省机关党建走在前列的一个重要标志,充分说明了省委对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的高度重视。《意见》指出:“县级政权在国家整个政权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是我国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和政权稳固的重要基础。加强和改进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抓好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此,我们从事机关党务工作的同志更是责无旁贷,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借《意见》正式出台的东风,掀起一个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的新高潮,切实增强县(市、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巩固和发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为促进各县(市、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充分发挥机关党建的带头示范作用,更好地带动农村、社区等其他领域的基层党建工作,推动我市在党的先进性建设方面继续走在前列;促进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中突出问题的解决,不断推进市、县、乡机关党建联动发展、整体提高。
(二)抓好学习宣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意见》的主要精神
《意见》共分三部分13条,分别就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以及组织领导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既体现了中央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又注重总结浙江机关党建工作的创新实践,提出了许多具有突破性意义的制度规定,有许多条文是首次写入省委文件。《意见》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一个责任、三个理顺、五个明确、七项任务”:“一个责任”:就是落实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见》提出,县(市、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地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县(市、区)委重要议事日程,县(市、区)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一次、分管领导每年至少两次听取机关工委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明确各市和县(市、区)要把机关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县(市、区)委和部门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与其他工作一并考核。
“三个理顺”:一是理顺了县级机关党组织的隶属关系。《意见》明确规定,县(市、区)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机关,无论设立党组还是党委,其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组织都应由同级机关工委统一领导;业务工作实行垂直管理的基层机关单位,党的组织关系原则上属地管理,党的工作接受所在地机关工委领导。二是理顺了县级机关工委与群团组织的关系。《意见》明确要求,要按照党建带工建、团建和妇建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的组织领导,支持群团组织发挥优势、履行职能,不断提高党建带群团组织建设的水平。三是理顺了县级机关工委对乡镇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关系。《意见》提出,要拓宽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领域,建立乡镇机关党建工作重点联系制度,加强对乡镇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
“五个明确”:一是首次明确要围绕“八型机关”创建活动推进和谐机关建设。《意见》提出,要注重围绕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服务型、法治型、节约型、文明型、廉洁型等“八型机关”创建活动和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和谐机关建设,推动机关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二是明确县(市、区)机关工委的职能作用。《意见》提出,县(市、区)机关工委作为县(市、区)委派出机构,要提高履行职责能力,改进履行职责方式,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配合同级纪委和组织部门共同抓好部门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工作。积极牵头组织或参与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认真抓好机关作风和绩效考评等工作。三是明确各县(市、区)要选好配强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和专职党务干部,关心机关党务干部的成长进步。四是明确机关党员教育经费列入县(市、区)年度财政预算。五是机关基层党组织收缴的党费,要有一定的比例留存县(市、区)机关工委,用于开展机关党的工作。
“七项任务”:一是深化理论武装;二是服务发展大局;三是优化组织设置;四是改进机关作风;五是鼓励改革创新;六是注重制度建设;七是推进反腐倡廉。《意见》提出的县级机关党建工作的这7项主要任务,既体现了机关党建工作的共同目标,又突出了县级机关党建工作更强的实践要求。
《意见》是我省近年来开拓创新、积极探索,不断深化省、市、县机关党建“三级联动”的一个制度性成果,是一个振奋人心、意义深远的文件。当前,我们的当务之急是要认真组织好《意见》的学习宣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意见》的主要精神。在座的各位书记要通过这次会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回去后要向分管领导作一次专题汇报。要组织本县(市、区)机关工委系统的同志原原本本学习文件,特别是工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学深一点,学透一些。各县(市、区)机关工委要把省委《意见》及各市、县(市、区)的《实施意见》作为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和专职副书记学习培训的一个重要内容,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橱窗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文件精神,营造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的浓厚氛围。
(三)认真结合实际,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有效措施
各县(市、区)机关工委要在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根据《意见》要求,联系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要在带头学好、学深、学透《意见》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要求和工作重点,真正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特别是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使《意见》的各项规定特别是保障措施落实到实处。要及时做好《意见》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将贯彻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及时向县(市、区)委有关领导和我们市直机关工委汇报,及时将好经验好做法报市直机关工委。市直机关工委将适时对《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在这里,我还要强调一件事情。省直工委对“四级联动”是非常重视的。《意见》也明确了县级机关工委对乡镇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关系。在如何推进县乡机关党建工作联动方面,是值得我们考虑和探讨的。这方面,乐清工委应该来说,已经是快人一步,走在了全市、全省,甚至是全国的前列,也为我们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各县(市、区)机关工委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落实有关措施,推动县乡机关党建联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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