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进一步做好年度理论学习评学工作,根据温组发〔2003〕234号《温州市县(处)级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对2007年度市直机关党组(党委)中心组成员理论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地填写《2007年度市直机关党组(党委)中心组成员理论学习情况考核表》,并于2008年1月15日前送交市直机关工委宣传处(电话、传真:88968758)。
中共温州市直机关工委
200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