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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留第一、二批市级文明机关的通报

更新日期: 2008年02月22日 10:51    http://www.wzjgdj.gov.cn   编辑: 朱秀月

  中共温州市委(通 报)

  温委发〔2008〕11号

  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第一、二批市级文明机关的通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按照市创建文明机关活动有关规定和《温州市级文明机关考核评分细则》,由市创建文明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力量对第一、二批市级文明机关进行全面、严格、认真的复查验收。经市创建文明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审核,并通过社会公示等程序,市委、市政府决定继续保留市委办公室等13个单位第一、二批市级文明机关荣誉称号,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保留市级文明机关荣誉称号的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更加深入广泛地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现“第三次跨越”作出新的贡献。

  附:保留第一、二批市级文明机关名单

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08年1月24日

  保留第一、二批市级文明机关名单

  市委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

  市委组织部

  市委老干部局

  市人民检察院

  市司法局

  市人事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交通局

  市粮食局

  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主题词:表彰 文明机关 通报

  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2008年1月24日印发

  (共印50份)

中共温州市直机关工委主办 邮件:admin@wzjgd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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