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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党组织:
按照温机党〔2006〕53号《关于在市直机关实行党支部工作“四个好”目标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现将市直机关(单位)2006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第一批为列入市共性目标管理的被考核单位;第二批为省属市直单位和市(省)属企事业单位。具体名单附后。
二、考核时间
各单位应于12月27日前完成对其所属党支部“四个好”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定档。工委直属党支部“四个好”目标管理考核定档由工委组织处负责,与单位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同时进行。
各单位应于12月29日前将党建工作基本情况填报表、自评分情况、单位党建工作总结材料和党支部工作“四个好”目标管理考核结果汇总表,报送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处。
第一批被考核单位共74个,考核时间为2007年1月3日至1月26日;第二批被考核单位共29个,考核时间为2007年1月29日至2月9日。
三、考核要求
市直机关(单位)实行党支部工作“四个好”目标管理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是新形势下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市直机关(单位)党的建设,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党组(党委)和机关党组织,要充分重视2006年度党支部工作“四个好”目标管理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妥善安排,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市直机关(单位)党支部工作“四个好”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所属党支部进行考核,严格按照《2006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考核细则》自评量分,防止出现搞应付和搞虚假的现象,确保考核效果。
附1: 《市直机关(单位)党支部工作“四个好”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附2:市直机关党支部工作“四个好”目标管理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3:2006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被考核单位名单。
中共温州市直属机关工委
2006年12月19日
主题词:党建工作 目标管理考核 通知
抄送: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温州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 2006年12月19日印发
附3:2006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被考核单位名单
第一批考核的单位(共74个)
市委办(含市委党史室)、市人大机关、市府办、市政协机关、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含市侨联)、市委宣传部(含市社科联)、市总工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地税)局、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审管办、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含市红十字会)、市科技局、市旅游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粮食局、市民政局、市供销社、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市政园林局、市房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经贸委、市国资委、市劳动和社保局、市外经贸局、市文联、市委老干部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科协、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体育局、市林业局、市侨办、市民宗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市委政法委、市委610办、市委政研室、市委台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残联、市档案局、市信坊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法制办、市人防办、市外事办、市侨务办、市打私和海防口岸办、市经济协作办、市劳教所、温州生态园管委会。
第二批考核单位(共29个)
温州海事局、市安全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温州检验检疫局、中石化温州分公司、温州东屿电厂、市广电总台、市农科院、市委党校、市旧城改建指挥部、温州日报报业集团、市国税局、温州海关、市气象局、市烟草局、市移民安置办、市安居工程指挥部、市城市中心区指挥部、温瑞塘河整治工程指挥部、市高速公路指挥部、市铁路建设指挥部、市高教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中央储备粮温州库、浦发银行温支行、深发银行温州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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