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五十七周年大庆,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运动,促进机关群众性文体活动的开展,经研究,决定于2006年9月22日(星期五)在温州市体育中心体育场举办市直机关干部职工“迎国庆”趣味运动会,时间一天。
现将《运动会竞赛规程》及报名表发给你们,请按规程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并于9月12日前填好表格,报送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市行政管理中心1614室)。
市直机关干部职工“迎国庆”趣味运动会领队会议于9月14日下午3时在温州市直机关工委会议室(行政管理中心16楼)召开,请各领队准时参加。
温州市直机关工会工委
温州 市体 育总 会
二00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抄送:温州市总工会
市直机关干部职工“迎国庆”趣味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2006年9月22日(星期五)一天,上午8:30开始检录,9:00正式开始比赛,地点在温州市体育中心体育场。
二、主办单位
温州市直机关工会工委、温州市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温州市体育中心
三、参赛对象
市直机关干部职工
四、比赛项目
集体赛:400米趣味接力赛。拔河(特邀8个单位参加)
个人赛:飞镖、跳绳、自行车慢骑
五、报名办法
1、各代表队应有一名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带头参赛;
2、各单位报领队、教练各一名;
3、接力赛运动员10名,其中至少要有3名以上女运动员。个人赛每个项目的运动员,男、女各不得超过2名。
4、每个单位只可报一支接力赛队;每位运动员只可报一项个人赛项目,但可兼报一项集体赛项目。每位运动员不可同时兼报两项集体项目。
六、比赛办法
跳绳、飞镖、自行车慢骑项目上午进行。趣味接力赛、拔河比赛下午2:30时开始进行。
1、趣味接力赛。接力赛共分8个赛段,每个赛段50米。比赛的接力物为红色绸带,每一赛段均要交接好相互传来的绸带,最后带至终点,先者为胜。
第一赛段(手托明珠):一名参赛运动员比赛时手握乒乓球拍,上置乒乓球跑完赛段,若球落地,须拣起放回到球拍上,回到球落的地方继续进行。
第二赛段(抢救伤员):2名运动员参赛,由一名运动员背另一名运动员(伤员)跑完该赛段。“伤员”必须参加第三赛段曲线运动。
第三赛段(曲线运动):运动员(伤员)在行进中用手碰翻所设障碍物。
第四赛段(越过跨栏):一名参赛运动员在行进中钻过所设栏架。
第五赛段(跳跃前进):一名参赛运动员用跳绳的方式完成规定赛段。
第六赛段(过独木桥、单手运球):一名参赛运动员先徒手越过跑道上设置的一座独木桥,然后单手运球至规定赛段。
第七赛段(齐心协力):二名参赛运动员面对面用身体将一排球夹住,不准用手,侧跑完成规定赛段。
第八赛段(奔向胜利):二名运动员各一只脚绑在一起,跑完规定赛程。
2、拔河比赛:八支队伍,第一阶段采用淘汰赛,第二阶段前四名采用循环赛,后四名为并列第五,不再比赛,比赛均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时间为3分钟,3分钟内未决出胜负,则以中心标系线近者为胜。
3、飞镖比赛。每人赛镖5只,距离2.7米,镖盘距地面男子:1.70米,女子:1.60米,以环数多少计成绩,环数相同以10环多者列前,以此类推。飞镖允许自备。
4、跳绳比赛。规定时间为1分钟,以次数多少计成绩,中途停顿可继续进行。绳子允许自备。
5、自行车慢骑赛。赛程为30米,比赛中不能用刹车,脚不能落地,犯规者淘汰出局;以到达终点的时间最长者为胜。自行车自备。
七、计分办法
按各单位集体和个人项目得分之和排列总团体名次。集体和个人项目均取前10名,个人分值为11/9/8/7/6/5/4/3/2/1,集体分值为个人3倍计。拔河比赛成绩不计入总团体分。
八、奖励办法。
1、大会设总团体优胜奖10个。按集体和个人成绩总和录取前10名,各奖团体优胜杯一座。
2、接力赛取前10名为集体优胜奖,拔河比赛取前八名,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
3、飞镖、跳绳、自行车慢骑男女项目各取前10名为个人优胜奖,给予证书和奖金。
九、本规程未尽事宜由大会组委会赛前商定。
比赛时间安排表
|
时 间 |
上 午 |
下 午 |
地 点 |
|
9月12日 |
|
报名截止 |
温州市直机关工会工委(1614室) |
|
9月14日 |
|
召开各单位领队会议 |
温州市直机关工委会议室 |
|
9月20日 |
|
领取比赛秩序册 |
温州市直机关工会工委(1614室) |
|
9月22日 |
8:30—10:00自行车慢骑
飞 镖
10:00—11:00
跳 绳 |
2:30
拔 河
趣味接力赛
5:00闭幕式、颁奖 |
市体育中心体育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