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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下半年,市委提出了“效能革命”的要求,国家颁布了《行政许可法》,我局顺应形势,在全省率先推行“阳光规划”,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实践执政为民的宗旨,保证城乡规划工作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经过几年的完善、提升,我们已把它作为服务品牌来建设,确定了品牌标识。可以说,到目前,我们已经建立了以规划公示制度为核心内容、城乡规划进社区为主要形式的“阳光规划”工作机制。
一、围绕民声,完善机制,塑造服务品牌
规划工作处处体现着公共利益和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公开,这既是规划工作适应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客观要求,又是民众的强烈诉求。为了做好公开工作,我们制定了一系列“阳光规划”制度,包括《温州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工作规则》、《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方案》、《深化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关于全面开展“城乡规划进社区”工作的意见》等。其中《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方案》是我们实施“阳光规划”着重完善的一项制度,它把规划工作完全置于“阳光”之下,把城市规划公示制作为规划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城市规划规范化管理中。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城市规划批前公示和批后公示、近期建设规划项目公示、建设项目批前公示和批后公示、城市规划违法建设案件查处公示等。为了配合落实这些公示制度,我们花大力气建设了城市规划展示馆、局网站公示专栏、局办公楼内的电子查询系统、建设现场公示牌、村居规划公示栏等公示渠道。渠道的选择主要根据公示项目的影响范围和重要程度确定。为了让规划更接近群众,我们着重抓了村居规划公示栏和建设现场公示牌的建设,三个区目前有540个村和社区建立了规划公示栏。
二、围绕民生,优化服务,充实品牌内容
首先是抓规划编制进社区,变关门规划为开门规划。其主要内容是把正在编制中的规划方案送到社区,通过一种规范的公众参与程序,征求基层群众意见。比如,今年把编制过程中的墨池公园详细规划方案送进社区征求意见,并在媒体上连续报道,公开征询各界意见,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其次建立了阳光下的快速许可制度。主要是建立了“直办、即办、联办”的许可程序,所谓“直办”就是把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职能全部集中到建设处,由该处室作为对外办事窗口;所谓“即办”就是对一些条件成熟且符合各项规定的建设项目实行窗口即刻办理;所谓“联办”就是每周召开一次相关处室、分局参加的联审会议,对于建设项目选址、需要调整已批规划等重大事项进行联合审批。同时把分阶段审批调整为一条龙审批,把原来一个项目从开始到办完需经六位经办人调整为一个人办理,建立了审结报告单制度,统一了经办人审查的主要内容。这些改革工作,既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又有效地解决了提高审批效率与严格把关的矛盾,一个项目平均审批时间远远少于南方一些城市。另外,在严格执行“一书两证”的前提下,我们还建立了服务“四大工程”、“五个一”建设、“三沿”整治等重点工程的审批“绿色通道”。再次是建立了局领导和机关各处室领导挂钩联系三个区的街道(乡镇)制度,7名局党组成员、14名机关中层干部分别联系市区的42个乡镇街道,及时掌握各乡镇街道及其村居的有关情况,实行定点定人对口服务。
三、围绕民意,抓好督查,提升服务品牌
为了保证“阳光规划”取得实效,提升“阳光规划”服务品牌,我们采取一系列保障措施。一是建章立制。制定了政务督办工作规定、重点目标责任制、投诉举报信访责任制、岗位目标责任制、文明管理所(科)标准等一批规定,落实“阳光规划”实施责任。另外,还在全系统实施“六要六禁六查”的规划监察效能专项督查制度,解决规划“执法不公”等问题。“六要”是指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公开执法、廉洁执法、公平执法、平安执法,“六禁”是指严禁执法不力、执法不公、人情办案、吃拿卡要、无序拆违、粗放管理,“六查”是指案件倒查、责任追查、纠风督查、拒腐督查、拆违督查、文明执法督查。二是建立监管机构。重点是成立了局督查领导小组,组长由纪检组长兼任,并由一名办公室副主任专门负责督查工作,确保落实“阳光规划”等各项政务工作,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服务品牌。三是建立教育培训机制。我们一直强调,只有提高了队伍素质,才能优化规划服务,才能推进各项工作,进而成为群众满意单位。因此,近年来特别是今年非常重视队伍建设,每个月都开展了主题性教育,这些主题有“强素质、优服务、促发展、创满意”、“学九万、知荣辱,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提高基层骨干业务知识水平,更好地服务群众”。
回顾近几年的“阳光规划”工作,我们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各种社会纠纷在行政许可决定前得到化解。由于我们在规划审批、建设项目审批前给了群众反映意见、举行听证等很规范的途径,靠前服务了建设单位,使各方利益在规划许可作出之前得到了平衡,保证了广大市民的知情权,因此有效地规避了许多矛盾,减少了规划纠纷,近年来未再发生批后群体上访事件。
(二)改变了我们的观念。近几年“阳光规划”实践工作堵住了许多项目的漏洞,使我们认识到,我们只是规划的实施者,不是决策者,保护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规划必须公开,服务必须靠前,这是规划工作适应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客观要求,是规划管理与编制体制改革必走的一条道路。规划越公开、越透明,我们的工作就越规范,规划实施就越严肃;服务越靠前,工作效率越高。
(三)转变了市民的观念。通过“阳光规划”品牌建设,使我们与群众之间多了一个互动平台。通过这个平台,群众了解了规划,增强了参与规划、监督规划的积极性。我们这几年就通过“阳光规划”收集到了许多好的意见、建议,提高了规划科学性、可操作性和严肃性。
由于“阳光规划”品牌的群众认同度还没有达到我们的目标,我们下一步将在近两年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城乡规划进社区”工作力度,以此来深化“阳光规划”,提高“阳光规划”服务品牌的价值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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