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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意见(温委发[2006]19号)

更新日期: 2006年08月11日 16:00    http://www.wzjgdj.gov.cn   编辑: 朱秀月

  各县(市、区)委,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为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党员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推动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前列、作出表率,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03〕77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机关党的建设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机关党的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各级党政机关肩负着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宏观管理职能,承担着领导和组织实施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重大任务。机关党建工作是否坚强有力,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发挥得是否充分,机关党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才能和工作作风是否适应我市改革开放的需要,直接影响全市工作大局,关系到各项事业的兴衰成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对于加强我市党的先进性建设,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建设“三个温州”,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级机关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推动我市机关党建工作不断跨上新台阶。

  2、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先进性建设为根本,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切实把党的先进性和执政能力建设要求贯穿于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之中,加强党内监督,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促进机关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三个温州”建设、实现我市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组织保证。

  3、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总体目标: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不断建立和完善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把机关党组织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组织健全、作风过硬、民主充分、监督到位、团结和谐,富有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坚强堡垒;把机关党员教育培养成为“觉悟高、本领强、服务优、作风实、自律好”、坚持“两个务必”,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的时代先锋;使机关党的工作进一步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中不断创新发展;使各级机关敬业勤政、高效理政、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成为学习型、服务型、节约型与和谐型的人民群众满意单位。

  二、加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机关党建工作基础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搞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基础。各级机关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和省、市委有关加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规定和要求,努力把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1、加强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各级机关党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规定,严把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人选的推荐、考察和审批关,按时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市直各部门机关党委(直属机关党总支、党支部)书记由本部门党组(党委)副书记或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同时,要配好配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切实落实专职专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任职满两届的,要进行交流。书记、专职副书记人选必须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充分发挥整体作用。

  2、加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各部门党组(党委)要根据需要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造就一支既懂业务,又有丰富党务工作经验的机关党务干部队伍。机关专职党务干部按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2%配备,机关工作人员较多或者直属单位及其人员较多的部门,应适当提高比例。要加强对机关党务干部的培训,党务干部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培训要坚持学以致用,讲究培训效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培训方法,进一步拓宽党务干部的视野,全面提高党务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要积极创造条件,从政治上关心爱护党务干部,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为先进典型实施物质和精神奖励,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切实提高机关党支部工作水平。要按照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党支部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党支部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各部门党组(党委)要重视和支持党支部建设,努力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确保党支部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要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加强对机关党支部的指导检查,规范和强化党支部工作,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并把支部工作与本部门处室业务工作一起进行考核,作为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4、不断深化机关党建工作活动载体。要注重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选准、用好、用活各种主题鲜明、生动活泼的活动载体,不断改进形式,丰富内容,创出特色,抓出成效。一要认真抓好党建目标考核。进一步明确市委、县(市、区)委、各级机关党工委和各部门党组(党委)抓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进一步加大机关党建目标考核工作力度,改进党建目标考核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考核成效。二要深入开展“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的意见》精神,精心组织,着力在创新创建思路、拓展创建内容、改进创建方法、增强创建实效上下功夫,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走前头”。三要深化党支部“四个好”达标活动。高度重视机关(单位)党支部目标管理工作,加强对“四个好”达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检查考核,总结、交流开展“四个好”达标活动的经验和做法,使“四个好”达标活动更加扎实深入。

  三、建立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机关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级机关党组织要着眼于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定期研究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1、建立完善党员学习教育机制。要始终把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员干部作为首要任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开展形势任务教育,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和有关业务知识。一要健全学习教育制度。认真落实党组(党委)中心理论组学习的有关规定,落实基层党组织每季一次党课、每月一次支部集中学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学习考核制度,坚持党员“述学”、“考学”和“评学”制度,把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二要创新学习教育载体和方法。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培训相结合、政治理论培训和业务素质培训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积极推广举办形势报告会、开设主题系列论坛和讲座、构建网上学习平台、组织演讲交流等做法,丰富党员教育形式,创新党员教育方法,使党员教育体现时代特征、贴近机关实际、符合岗位要求、适应党员特点。三要突出学习教育成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修身、学以致用”,增强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用科学理论和现代知识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

  2、建立完善党员管理工作机制。坚持党内“三会一课”、双争双评等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各项权利。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坚持党员互评、群众参评、组织考评相结合,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优秀党员要大力表彰;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存在问题较多的党员,要明确帮教责任,落实帮教措施,做好教育转化工作;经教育不改的,要按党内规定严肃处置。要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确保组织生活正常、规范、有效开展。

  3、建立完善党员发展工作机制。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党建工作目标,党委主要领导要强化发展党员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科学制定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严格发展党员的标准和程序,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经常化、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严格把好党员发展中的培养、政审、考察、审批、转正等各个环节,不断建立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机制,大力推行发展党员推优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预警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把党员入口关,确保质量。要注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质量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不断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四、建立完善思想政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各级机关党组织要围绕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本部门的业务工作,针对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做好宣传引导、组织动员、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工作,着力构建和谐机关。

  1、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途径。要坚持民主原则和疏导方针,做到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思想教育与严格管理相结合、领导干部身教与言教相结合。要自觉地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思想政治工作的始终,用心、用力关爱基层、关爱党员,同时区别不同对象,采取多种方式,把理解人、关心人、团结人、发展人的工作做深做细。要建立和完善党员思想情况分析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把思想性、知识性和趣味性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陶冶情操,活跃氛围,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凝聚力。

  2、积极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机关党组织要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教育、动员和督促检查作用,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提高机关干部的文明素质和服务水平上。要深入开展文明机关创建活动,深化创建理念,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成效;要深化创建内容,积极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节约型、和谐型机关;要严格创建标准和质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文明机关评价体系,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判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引导机关党员积极参与机关先进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温州精神”,不断激发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工作热情,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

  3、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优势。机关党组织要按照党的先进性要求,对党员和部门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监督。协助部门党组(党委)抓好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和培训,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配合干部人事部门搞好领导班子的考核、考察,推动领导班子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党员思想政治工作主体的意识,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性修养,发挥表率作用。要按照统筹推进的思路,进一步落实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的责任,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桥梁和纽带作用,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面。

  五、建立完善党员监督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各级机关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职能,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断拓宽监督的渠道和手段,通过强化组织监督、制度监督、纪律监督和群众监督,加强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积极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1、强化组织监督。认真落实“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责任,加大日常监督的力度。坚持对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使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切实使用好手中的权力,为民造福。坚持每季度对党员的思想状况认真进行一次分析,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每个党员必须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积极参加机关党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 2、强化制度监督。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等党内制度,切实改变“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的状况,保证制度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不断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建立健全惩防体系。

  3、强化纪律监督。机关党组织要善于运用党的纪律监督党员,通过上党课、剖析典型案例、党纪知识学习与测试等多种形式,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纪教育,帮助他们掌握党纪知识,增强纪律意识,自觉接受纪律监督。要支持机关纪检组织认真履行职责,查处各种违纪案件,监督党员遵守党纪的情况。

  4、强化群众监督。要树立群众观点,采取多种形式“开门”搞教育,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对机关党员和领导干部监督的积极性。建立党风行风监督员和信息员制度,行业窗口单位还要建立向社会公开承诺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和结果,提高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六、建立完善党员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各级机关党组织要根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立党员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促进干部作风的改进和部门服务水平的提高。

  1、强化宗旨意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真心实意为人民负责的精神,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做到对上级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相一致,做到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对人民负责相一致,做到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相一致,做到坚持完成党的各项任务与实现人民利益相一致。要切实改进工作的方式和方法,特别要掌握在新历史条件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对群众讲诚信,说到做到,不失信于民。

  2、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要坚持发扬实事求是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在工作中重实际、办实事、说实话、求实效。坚决克服各种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搞虚假的“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要在工作中形成抓落实的风气,努力做到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要坚持深入调查研究,把调查研究作为机关党员干部了解社情民意的一种主要工作方式方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在深入基层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检查落实;在深入群众中增进同群众的思想感情,为民排忧解难;在深入实际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不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要认真落实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督促党员和干部职工严格执行省市有关规定和禁令,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全力打造机关服务品牌。要结合“满意和不满意单位”评议活动的开展,教育引导党员牢固树立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意识,及时发现和解决好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要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机关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机关工作的满意度。

  七、切实加强对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机关党建工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1、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党委要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每年至少一次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经常研究解决机关党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市直机关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要以联手共建责任制为抓手,强化工委、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合力。部门党组(党委)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规定,配合机关工委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党组(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关党委书记、专兼职副书记要认真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做到精力到位、工作到位。

  2、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保障机制。市、县(市、区)直机关党工委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财政拨款解决,由机关党工委管理使用。其中党员教育经费,市直机关按所辖党员每人每年50元核拨,县(市、区)机关按所辖党员每人每年30元—40元核拨。各直属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列入部门单位行政经费预算,按所在机关党员和干部工资总数不少于1%核算。同时,要进一步明确县(市、区)机关党工委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各县(市、区)直机关党工委党费留成为30%—40%。为加强协调,县(市、区)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安排机关党工委书记兼任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

  3、认真履行好机关党工委的工作职责。按照省委习近平书记关于工委要承担起“管好干部、管好党员、管好首脑机关”的要求,市和县(市、区)机关党工委要进一步明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赋予机关党建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在搞好宏观规划、检查指导和制度建设的基础上下功夫。加强市级机关与县(市、区)机关工委的业务指导,坚持市、县(市、区)工委书记例会制度,及时总结、交流工作。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充分发挥机关党建研究会的作用,抓住重点,深入实际,进一步探索创新党建工作新思路和新方法。

  各县(市、区)党委和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具体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温州市委  2006年2月13日

  主题词:党建工作先进性教育意见

  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2006年2月13日印发(共印3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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