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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换届配备专职副书记程序(选后考察)

更新日期: 2006年05月09日 16:44    http://www.wzjgdj.gov.cn   编辑: 朱秀月

  根据《关于市级机关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的配备意见》(温机党〔2005〕29号)精神,换届的同时,配备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按如下程序办理:

  1、已经届满的机关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提出换届选举的要求,向市直机关工委上报《关于中共温州市×××机关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请示》。

  2、市直机关工委研究后,下发《关于同意中共温州市×××机关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批复》。

  3、机关党委与党组(党委)共同研究协商,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下一届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包括专职副书记人选),机关党委向市直机关工委上报《关于中共温州市×××机关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请示》,并附上《基层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4、市直机关工委对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审核,研究通过后,市直机关工委下发《关于同意中共温州市×××机关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批复》。

  5、机关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机关部门(单位)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中共温州市×××机关委员会(参考选举办法、选举会议程序主持词)。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推选出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和专职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并经党组(党委)同意。

  6、机关党委向市直机关工委上报《关于中共温州市×××机关委员会委员选举结果和书记及专职副书记候选人的请示》,并附上专职副书记人选德才表现情况。

  7、市直机关工委对专职副书记人选×××同志的开展考察工作,(1)在其单位公布考察预告,明确考察的时间和考察的内容;(2)考察主要工作有:A民主测评;B谈话了解;C检看档案。

  8、考察组通过考察,填写《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人选考察情况审报表》,经工委委员会会议通过后,市直机关工委下发《关于同意中共温州市×××机关委员会书记和专职副书记候选人的批复》。

  9、机关党委会召开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书记、专职副书记,并研究委员分工;向市直机关工委上报《关于中共温州市×××机关委员会书记和专职副书记选举结果的请示》。

  10、市直机关工委在其单位对×××同志进行任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市直机关工委给其单位《关于同意办理×××同志任职手续的函》,负责人事工作的处室填写×××同志《中层领导干部职务职数审核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和有关材料,呈报市人事局和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并报市直机关工委批准。

  11、市直机关工委下发《关于同意中共温州市×××机关委员会书记和专职副书记的批复》批准任用。

  12、党组(党委)下发《关于×××同志任职的通知》(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既是党内职务,又是行政职务),负责人事工作的处室将×××同志的《中层领导干部职务职数审核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考察材料等装入×××同志的个人档案。

  中共温州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处

  200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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