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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温州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温机党〔2002〕19号)和《中共温州市直机关工委2005-2010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温机党〔2005〕57号)精神,为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严把“进口关”,现将你单位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拟定转正予以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如发现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没有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或者入党对象有违法违纪或其它问题的,欢迎来电、来信举报。
公示时限为7天。联系地址: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1604室/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处;联系电话:88968751。
中共温州市直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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