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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各县(市、区)直机关工委: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市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工作动态、经验做法、重要事项,以加强对市直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协调,指导,促进各单位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经研究,决定建立市直机关党风廉政信息报送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1、贯彻落实中纪委、省市纪委及纪工委有关工作部署的措施、成果及主要做法;
2、本单位、本部门反腐倡廉重要工作部署、开展的主要活动及特色经验总结;
3、在反腐倡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相关工作中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倾向性问题;
4、本单位、本部门科级干部职务变动、提拔情况;
5、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因违纪被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立案查处的;本单位、本部门纪检监察组织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
6、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因违法被司法机关查处的;
7、其他需要报送的情况。
二、报送程序:
信息报送工作由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或承担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落实。信息内容必须经过纪检监察工作负责领导审核签批后,以发传真或发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给市直机关纪工委案审综合,联系电话:88968759、88968732,传真:88968753,电子邮件:1gj6318@sina.com。
三、报送要求:
信息工作是纪检监察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市直各单位要提高对纪检监察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信息工作人员。要加强对信息工作的指导,全面、客观、快速、准确地搜集和反映本单位、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发挥信息工作服务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不断推动市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附:党风廉政信息专报格式
中共温州市直机关纪工委
温州市政府直属机关监察室
2005年4月13日
市直单位党风廉政信息专报
(第××期)
(报送单位名称) 2005年×月×日
××××××××××××(题目)
(正文)××××××××××××××××××××××××××××××××××××××××××××××××××××××××××××××××××××××××××××××××××××××××××××××××××××××××××××××××××××××××××××××××××××××××××××××××××××××××。
(报送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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