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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
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是市委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市委《实施意见》以及《中共温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意见》(温委发〔2006〕19号)精神有效载体,是推进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走前头、做表率”的客观需要。根据《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的意见》(温委办发〔2002〕91号)和《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考评细则》(温机党〔2003〕11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评选第二轮(2004-2005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现将申报和评选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参评对象: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含市委工作部门。
二、申报参评条件:2004年度和2005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年终考核成绩优秀的单位。
三、申报参评材料:1、本单位2004年以来党建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 2、填写《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四、申报截止时间:申报时间截止至2006年4月20日。请申报单位于截止之日前将参评材料报送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处。
五、检查考核:市直机关工委将对申报参评材料进行初审后,由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组成考核组,于4月下旬至5月中旬对申报参评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对照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基本条件,采取听汇报、查阅台帐资料、召开座谈会、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等方法,对申报参评单位进行考核检查,作出综合评价,最后经联评确定第二轮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六、命名表彰:拟于2006年7月1日前进行命名表彰。
附: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温州市直机关工委
2006年4月3日
主题词: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参评通知抄送:市委
中共温州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 2006年4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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