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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病休的党员的组织生活

更新日期: 2006年04月24日 13:57    http://www.wzjgdj.gov.cn   编辑: 朱秀月

  ①对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确有困难的同志,党组织不要勉强要求他们参加,可指定党员负责进行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和党内重要活动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②对那些身体条件允许,本人坚持要求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同志,可安排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和一切重要活动,但次数不宜太多,时间不宜太长。

  ③对院址距单位较远、而且长期住院的党员,可开具党员证明信,把他们介绍给住院单位或有关地方的党组织,由这些单位的党组织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

  ④患有精神疾病的党员,由于病情特殊,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党组织可暂停他们的组织生活,保留党籍,待病愈后再逐步恢复其组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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