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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党费使用报告的内容

更新日期: 2006年04月24日 11:32    http://www.wzjgdj.gov.cn   编辑: 朱秀月

  根据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党的中央委员会、国家机关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在每年终要将党费收和使用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中共中央组织部备案。县以上地方澡的委员会在每年年终应将党费的收和使用情况,向同级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并向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报告书面材料。党的基层组织应定期向党员使用情况报告党费的收和使用情况。因此,起草党费使用情况报告是党的各级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党费使用情况报告一般由党的委员会的组织部门起草。该报告应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1)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党费收和支出的具体情况。要注意报告的情况必须属实,提供的数据要准确无误。

  2)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一些基本做法。

  3)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经验或体会。

  4)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存在或遇到的问题。

  5)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措施的具体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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