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温州机关党建 > 党建园地 > 组织工作 > 换届选举 正文
 

上级党组织对所属党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请示的批复内容

更新日期: 2006年04月24日 11:29    http://www.wzjgdj.gov.cn   编辑: 朱秀月

  上级党组织在收到所属党组织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后,应当责成组织部对所属党组织的有关请示进行审查,提出批复意见,然后将此批复意见提交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后,向所属党组织下发批复文件。批复文件应该包括如下一些主要内容:

  1)关于党代表大会召开时间的意见。

  2)关于党代表大会议程的意见。

  3)关于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构成比例的意见。

  4)关于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差额比例的意见。

  5)关于选举办法或细则的意见。

  6)关于党的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常委、书记或副书记名额、差额比例的意见。

  7)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常委、书记或副书记名额、差额比例的意见。

  8)关于其他方面的意见。

中共温州市直机关工委主办 邮件:admin@wzjgdj.gov.cn
地址: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16楼 邮编:325009 建议使用1024*768的分辨率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