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绩择才、赛场挑才、挂牌招才,继考绩法之后,我市进一步创新干部考核体制,在考绩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绩擢法”,凭实绩擢用德才兼备、智勇双全的干部。昨天,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关于按<温州市领导干部绩擢法(试行)>选拔任用干部的公告》正式发布。
商报记者 尤建明
什么是“绩擢法”?
所谓绩擢法,就是在考核评定领导干部工作绩效的基础上,凭实绩擢用干部的竞争性选拔方式。绩擢法作为一种新的干部选拔方式,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进一步树立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按实绩评判,考绩择才、赛场挑才、挂牌招才,选拔敢于攻坚、善于破难的智勇双全的干部。
“绩擢法,不仅是科学考核评价干部的一种探索,而且是竞争性选拔干部的一种尝试。”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处长罗招政说,一方面绩擢法将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根据“赛场”实绩定量排定全年业绩顺序,另一方面通过评估和试岗等方式,凭实际业绩说话,对过去一张试卷或一轮面试论成败选拔方式进一步进行了完善和深化。
有哪些绩擢方式?
据悉,绩擢法在做好日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其他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的同时,采取“考绩择才”、“赛场挑才”和“挂牌招才”等方式进一步创新选拔方式。
考绩择才
以考绩法为依据,根据年度考绩结果,每年从县(市、区)、功能区和市直单位考绩优秀以及被评为考绩“单项工作先进个人”的副县级领导干部中,选拔一定数量的正县级领导干部;每年从被评为“考绩先进单位”的县(市、区)、功能区和市直单位正科级领导干部中,选拔一定数量的副县级领导干部。正县级领导干部的考绩情况,作为向省委推荐省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赛场挑才
设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的中心镇、都市型功能区、市区街道(保留为镇建制的按中心镇考绩)等赛场,以市委、市政府制定的相关赛场考绩办法为依据,根据年度考绩结果,每年从中心镇、都市型功能区和市区街道等赛场考绩优秀的党(工)委书记中,选拔一定数量的副县级领导干部。
挂牌招才
根据市委、市政府推进专项工作的需要,视情推出若干个承担急难险重项目和任务的副县级领导岗位,明确任职资格条件、目标和任务要求,鼓励符合条件的科级领导干部自荐报名,并通过一定的竞争程序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
如何绩擢?
“考绩择才”程序 “赛场挑才”程序
制定方案 每年年初,市委组织部根据温州市考绩法,拟定当年“考绩择才”工作方案。市委组织部根据市委、市政府制定的中心镇、都市型功能区和市区的街道等考绩办法,拟定相应的“赛场挑才”工作方案。
发布公告 根据市委常委会审定的方案,起草公告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
根据考绩结果 次年年初,确定初步人选。
确定初步人选
组织考察 从初步人选中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全面考察。
讨论决定 根据考绩结果和考察情况,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对任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期满进行全面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公布结果 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挂牌招才”程序
制定方案 市委组织部根据全市重点工作需要,拟定相应的“挂牌招才”工作方案。
发布公告 根据市委常委会审定的方案,起草公告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
自荐报名 采取公开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者围绕目标岗位职责,对“挂牌”岗位的任期工作目标任务提出工作方案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查遴选 市委组织部根据目标岗位要求对报名者的任职资格和方案承诺书按一定的程序进行审查遴选。
现场答辩 根据审查遴选结果按目标职位以一定的比例确定人选,组织现场答辩。现场答辩注重了解报名者的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重点考察报名者所作出的方案及承诺目标实际可行性和科学性。
组织考察 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者综合素质、书面承诺遴选结果和现场答辩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全面考察。
聘任试岗 根据考察情况,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试岗人选,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任职实行聘任制,按目标岗位工作要求确定聘期(一般为1年),聘任期间政治生活待遇按试用期标准执行。
目标考绩 试岗人选聘任期满后,组织人员围绕目标岗位要求及其承诺进行考绩,对是否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
正式任职 根据考绩情况和试岗期间表现,能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并得到群众公认的,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后,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再实行试用期。不胜任或不适合所聘任岗位的,解去聘任职务,回原单位按聘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公布结果 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据了解,今年“考绩择才”拟选拔市管领导干部16名,其中正县级领导干部6名,副县级领导干部10名;“赛场挑才”设中心镇、都市型功能区和市区街道3个赛场,分两批进行竞赛,拟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5名;而“挂牌招才”项目及岗位可根据全市重点工作开展的需要,不定期提交市委常委会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