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年度市直机关(单位)先进妇女组织和优秀妇女干部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妇女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妇女干部队伍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市直机关(单位)先进妇女组织和优秀妇女干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市直机关(单位)妇委会,从事妇女工作的专、兼职女干部。
二、评选名额
市直机关(单位)先进妇女组织8个,市直机关(单位)优秀妇女干部15名。
三、评选条件
(一)市直机关(单位)先进妇女组织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妇女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落实。
2、围绕市委、市政府和本部门(单位)工作中心,扎实有效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创建工作成绩突出,得到单位党组织肯定。
3、妇女工作有创新、有亮点,开展活动正常(一年组织活动不少于3次),女干部、女职工参与面广,效果好。
4、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妇工委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市直机关(单位)优秀妇女干部
1、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努力钻研妇女工作业务,自身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好。
2、热爱妇女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奉献精神,精通妇女工作业务,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工作有特色、有成效,得到单位党组织的认可。
3、密切联系妇女群众,认真倾听妇女的呼声,及时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诉求,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
4、团结同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在各项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方法
基层妇女组织在认真做好年度工作情况总结的基础上,向党委(党组)推荐名单(人选),经党委(党组)研究同意后,填写申报表。机关妇工委组织召开妇工委委员进行联评,报工委委员会议研究确定。
四、有关要求
各基层妇女组织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向机关(单位)领导汇报,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填报先进妇女组织、优秀妇女干部申报表(一式三份)及事迹材料(不少于800 字)。以上材料于2012年1月15日前报市直机关妇工委。 联系人:陈锦萍,联系电话:88968756。
附: 1、市直机关2011年先进妇女组织申报表
2、市直机关2011年优秀妇女干部申报表
温州市直机关妇工委
201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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