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9日,市县(市、区)工委书记例会在洞头召开。各县(市、区)机关工委书记和办公室主任、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参加了会议,洞头县县委书记胡剑谨到会致欢迎词。会议由机关工委副书记方家柱主持。
各县(市、区)机关工委书记汇报交流了自去年例会以来机关党建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就浙委办[2008]63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及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等情况进行研讨。
会上,市委副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何献敏回顾总结了一年来市、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同时也指出存在的不足,强调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加强市县联动,增强交流和沟通;要以创新的精神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研究,不断总结完善提升已有的做法和经验;要加强和改进思想理论建设,丰富内容、活跃形式,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使思想政治工作更加深入人心。会上,何献敏书记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将新《条例》和原《条例》进行对比分析解读。最后强调,要深刻理解、把握新《条例》的基本内容和精神,认真研究修订后的《条例》对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启示和指导意义。并结合下半年市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实际,提出学习贯彻的意见和建议。
会后,与会人员一起参观了海霞女子民兵连纪念馆。 |